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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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非法采沙 水利官员落马
平检

  本报讯 为非法采沙行为网开一面,进而收受对方提供的现金、中华烟等财物,日前,平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县水利局原山门水利管理所所长黄某和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某受贿案,并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两年及一年半。
    经检察机关查明,黄某在担任平阳县水利局原山门水利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其对采沙场所的巡查和监督的职务之便,先后4次收受一些采沙场老板或股东的钱财达4万余元。
    同时,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某也利用职务之便,从中收受了采沙场老板的现金、香烟票、手机等财物共计38900元,并放纵其从事非法采沙活动。